2019年,大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兴办单位购置办公用品、电器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成立,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99:指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01: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指事业单位医疗。
13.住房保障2210201:指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大财发〔2020〕270号文件要求,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将遵循“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公平公正、着力实效”的工作原则,继续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根据《大英县机构改革方案》(大委办〔2019〕13号),我县设立了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农民工服务职责整合划入。
(二)机构职能。
1、统筹负责全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2、牵头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创业优惠扶持措施。
3、负责建立完善全县农民工电子档案,实施实名制信息管理,牵头组织实施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并负责组织适时更新。
4、负责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服务,收集发布用工信息,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创业项目咨询及资金协调服务。
5、统筹做好优秀农民工回引,设立“大英籍农民工服务驿站”,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举办在外农民工专场项目推荐活动,搭建回引农民工创业平台,提供项目跟踪服务。
6、统筹全县农民工关怀慰问活动,定期协调开展农民工代表座谈会,组织开展农民工及“三留守”(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系列走访慰问。
7、协助做好农民工党建工作,实施农民工党建引领行动,指导农民工创业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开展农民工党员联谊会,了解农民工党员思想与工作动态。
8、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交通出行、居住保障、卫生医疗、保险金融、子女入学、证件(证明)办理、助残解困等便捷高效服务。
9、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协助人社部门做好治欠保支工作,配合司法部门提供劳动保障法律咨询,引导农民工依法依规维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股级职数5名。目前,编制已满,全部在岗在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于2019年4月成立,本年度年初无预算资金。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共计收入768167.92元(其中人员经费为:262852.91元,日常公用经费为:501501.94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中心共计支出766650.06元(其中人员经费为:262852.91元,日常公用经费为:503797.15元),年末结余1517.86元(被财政回收)。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包括单位年初预算收入550,804.12元,支出年初预算550,804.12元,由于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占100%。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68,167.92元,支出766,650.06元,其中基本支出766,650.06元,结转1517.86元,执行率为99.8%。三公经费预算为346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3465元。中心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大项资金支出充分征求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意见建议,严格审批流程。中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拒绝铺张浪费。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9年度,按照采监股要求,按正常程序进行实施政策采购计划,全年共采购4次;新增固定资产94,630.00元,由于是新成立单位,固定资产比上年增长100%。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在政务外网进行、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1.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在县城区和各镇共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站14个,协调组织返乡返岗专车专列,对农民工进行全覆盖走访慰问,发放慰问信4万余份。全年全县召开农民工座谈会33次1248人,为1234名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兑付工资363.2万元;为3682名农民工及时办理证照;开展农民工党建调研,对全县9个镇和盐井街道农民工党建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篇。
2.积极开展创业服务。节约中心日常运行开支,精心组织开展了第一期以我县县情、创业扶持政策、创业项目选择、市场调研、经营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参训农民工110余人;11月21日,与县妇联联合开展家政技能培训班,参训返乡农民工妇女130余名,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
3.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全年开展就业招聘会8次3651人,提供就业岗位2899个、达成意向610人;开展送岗位下乡入村活动5次,提供岗位300个;2019年,全县实现劳动力转移输出20.7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8%,实现劳务收入26.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6.8%。
4.广泛开展农民工政策宣传。2019年度,共印制发放宣传单和慰问信12万余册,建立大英县农民工微信群和公众号,推送上传农民工服务保障有关工作信息、政策等22条,新闻媒体播出10余期,专题报道2期。加强对农民工创业协会的指导,组织举办大英县首届红心猕猴桃采摘节、大英县第二届爱媛38号柑橘采摘节,激发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积极性。
5.认真做好典型示范引领。2019年,共打造大英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4个、示范园区2个,获得市上表彰优秀农民工6名,返乡创业明星1名,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企业2个,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市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6.积极开展农民工回引。全年回引优秀农民工380人,创办实体100余个,带动就业4100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良好,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资金使用有待细化;使用公务卡结算较少。
(三)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