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安监局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中职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督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等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性投入,有较保障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遂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遂委办发〔2014〕44号)和《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遂委发〔2016〕5号)精神,于2016年1月29日经县政府四届25次常务会议批准设立大英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合计150万元。
3.根据相关要求设立了《大英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府办函〔2016〕67号)。
4.根据《大英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府办函〔2016〕67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实行专款专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如下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和《大英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并且项目资金由县政府安委会统筹安排,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共同管理。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和《大英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认真进行会计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3、项目绩效
(1)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资金计划,截止2018年12月,已全部支付完毕。
(2)项目效益情况。2018年我县未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2018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考核中获得: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先进单位一等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二等次。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量化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二是年初计划分类支付不科学,部分分类支付未按计划进行支付。
一、 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二是指标的设计、支付计划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