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负责统筹、协调、保障质量发展、质量奖励、质量培训等工作专项经费,加大对质量发展工作的经费支出力度。负责提供与质量发展经费有关的指标和数据。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质量股)
(二十四)负责统筹、协调、保障质量发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质量发展工作的教育培训力度。负责提供与质量发展教育培训有关的指标和数据。
(责任单位:人事股,配合单位:质量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持续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遂宁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大英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行动。县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监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积极作为,通过提高质量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二)明确职责、履职到位。县局成立深化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天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质量股,负责组织召开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会议,听取县局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质量提升、质量强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强县建设。县局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切实抓好质量发展、质量强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责任部门要负责召集各配合部门,明确责任,牵头抓好工作推进落实。承担配合任务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牵头部门联络,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局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质量提升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质量月”、“药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科技活动周”、“食品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等重大活动开展质量提升暨质量强县宣传,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让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核,严肃纪律。建立健全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考核办法,强化平时督查、分类考核,增强质量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县局相关部门要注重质量提升、质量强县工作相关信息的报送和总结,完善保存相关工作资料。责任部门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质量提升、质量强县相关工作信息1-2则,6月20日前报送半年总结,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总结,并提供与质量发展、质量提升、质量安全、质量强县有关的指标和数据(联系人:付琳珺;联系电话:7824199)。县局各部门在深化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中,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和市委廉政规定,不踩“红线”、不越“雷区”,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服务企业和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