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及联防联控责任;林区内或毗邻单位要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联系镇(街道)的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村组检查督导。遇森林火险橙色以上预警时,县森防指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负责人带队下沉一线包干蹲点指导,实行县级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
六、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森林防火期内,各镇(街道)和县级相关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的安全,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在具备条件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七、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采取标语(包括永久性标语)、警示牌、广播、专栏、宣传车、文艺节目、群众性会议、学生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公布属地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做到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
八、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村(社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违规野外用火案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由县公安局查处,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凡发生较大及以上人为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或火险隐患,应立即拨打属地村(社区)、镇(街道)值班电话或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0825-7851509。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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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