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张清单”。对问题隐患集中攻坚,对短板漏洞全面提升。全面压实企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管理,深化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阶段(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归零销号。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促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长效。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风险辨识管控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低温、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以及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用电用气用火需求增加,天然气等能源安全保供压力加大,以及极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现象等特殊情况,对辖区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督促企业结合冬春季特点开展风险辨识,落实“双控”机制,确保风险可控受控,确保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通过新闻、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安全防范,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整治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专门研究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范,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易发生大雾团雾、易结冰等重点路段和桥梁、涵洞、隧道等重点部位隐患。针对冬季极端天气多发,做好应对低温、大雾等天气下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准备。加强“两客一危”、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超速、超员、超载、超限、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以及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客货混装等行为;深化源头治理,大力推行客货运输记分制管理,严格危货运输管理和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维护、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安全监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交管办、金元交警中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落实)
2、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集中排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受限空间等环节安全隐患,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整治以包代管、不按专项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未办理施工许可进行建设等行为。(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
3、燃气领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的指示、批示和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县安办《关于开展用电用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21〕81号)和县安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气和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委〔2021〕19号),全面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大力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无证经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严密防范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聚焦宣传教育薄弱环节,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用气常识。(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市场监管所、大和天然气有限公司、各村(社区)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
4、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风险管控,排查整治涉及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密度大于空气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和原油输送管道的安全隐患,严防火灾、泄露、爆炸等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做好生产装置、设备等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罐区作业、危化品装卸运输、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交管办、金元派出所、金元交警中队、各村(社区)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
5、烟花爆竹领域。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非法储存、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管理,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集中整治行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金元派出所、各村(社区)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