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通报机制。各相关部门在禁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问题处理结果和核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县禁捕办。县禁捕办及时通报禁捕联合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被通报的单位根据通报内容立即整改。(责任单位:县禁捕办)
五、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一)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县农业农村、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自然人和法人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奖惩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每起发现的非法捕捞、非法经营行为实施分级调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法捕捞经营行为不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确保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工作激励,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激励,激发基层工作动力。(责任单位:县禁捕办)
各镇、街道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贯彻落实五项机制的同时,要积极总结禁捕工作中各项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及时报县禁捕办进行宣传推广。
大英县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