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经科局、县卫生健康局联合成立县专项工作组(详见附件1),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在食品安全考核评议等考核中提高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治理分值。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持续开展治理。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调动镇(街道)、村级监管力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细化工作举措。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摸清12个品种全链条、各环节问题及产生的根源,开展专项会诊,针对禁限用药物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制定12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报县专项工作组备案。
(三)强化社会共治。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监督,落实奖励制度。
(四)做好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信息报送机制,每年的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向县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治理情况(附件2、3、4),年底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专项工作组汇报。相关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 反映实际情况,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送。
各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25 -7820512;
县市场监管局,电话:0825-7800185;
县公安局,电话:0825-7821512;
县法院,电话:0825-7823800;
县检察院,电话:0825-7823700;
县经科局,电话:0825-7823026;
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825-7825913。
附件:1.大英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
2.202X年XX-XX月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一残促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
3.202X年XX-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查处台账
4.202X年XX-XX月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