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办法(修订版)》(川中心镇联席办〔2023〕2号)文件要求,经县(市、区)自评、市(州)初评、专家评审、社会满意度评价调查、实地核查、会议审议等程序,拟将蓬溪县蓬南镇 大英县隆盛镇等42个镇命名为四川省省级百强中心镇(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25日—8月31日。
又根据《四川省“省级百强中心镇”激励办法》,在资金奖励方面,实施命名镇示范建设奖励,以三年为建设期,将给予每个镇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在用地保障政策方面,由市州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省级百强中心镇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给予命名镇70亩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