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介绍病人虚假住院骗保。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4、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6、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7、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8、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9、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零售药店提供空白处方。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勾结伪造处方骗保。
3、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4、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骗保。
6、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7、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
8、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药”骗保。
9、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10、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向被监督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监督检查敏感信息,徇私枉法、有案不查、包庇纵容。
2、医保基金审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在“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及资金拨付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1、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核查或核查不深不实、敷衍了事。
2、违规降低医药机构审批准入标准,审批设立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药机构,造成医保基金安全运行风险。
1、“黑中介”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2、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保。
3、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助等。
4、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保。
5、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6、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