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相关规定,我县拟启动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项目拟征收蓬莱镇天星社区、楼坊口村、南泉村、新犀牛村,象山镇马蹄垭村、冯家楼村、青龙滩村、象山村、三溪村、永乐村、永南坝村,玉峰镇肖家沟村、水阁村、葡萄店村等部分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涉及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青苗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