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环节 |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 |
牵头部门 |
责任 部门 |
完成 时限 |
备注 |
1 |
学习教育 环节 |
开展上级精神“大学习”反省贯彻落实深不深 |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要求各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以及以及党纪国法,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局党委制定的铁规警纪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会议、市第八次党代会、县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县乡领导干部集体谈心谈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县主要领导在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暨建设“大美大英”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突出“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治、工作大提升”主题。 |
政治处 |
县局各单位 |
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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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典型案例“大学习”反省律己从严够不够 |
结合“会前学纪”,将《警示教育汇编》《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政责清单》《“新景源”案件警示教育片》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支委会、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必学内容。要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筛选近年来政法队伍特别是公安系统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确保人人受教育、个个思进步。 |
机关纪委 |
县局各单位 |
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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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警示教育“大讲堂”反省自身作风硬不硬 |
深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举办警示教育“大讲堂”,通报反面案例、表扬正面典型、邀请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专题辅导,教育引导民辅警对照典型起底问题、深刻反思改正作风。结合工作方案至少组织开展2次警示教育会。 |
机关纪委 |
县局各单位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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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习教育 环节 |
开展全员集中“大研讨”反省竞进劲头足不足 |
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研讨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围绕“‘新景源’案件怎么看、转变工作作风怎么办、建设‘大美大英’怎么干”三大问题,开展专题研讨,重点弄清楚“五弊”问题在公安队伍的表现和危害,弄清楚自身存在的不足,弄清楚整改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思路,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县局党委、各党支部要将开展全员“大研讨”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深化专题学习研讨、形成高质量研讨文章,查找突出问题。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10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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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对标补短“大调研”反省工作质量高不高 |
开展对标补短“大调研”,反省工作质量高不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围绕遗留问题处置、干部能上能下、加快清低清闲、突破要素瓶颈、提升宣传质效、促进清正廉洁、强化安全生产及营造安全优质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短板,明确目标措施,理顺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 |
指挥中心 |
县局各单位 |
9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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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找问题 环节 |
联合“专项查”,问工作质效达标没有 |
督促各单位精心组织、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9月29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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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从警务督察大队、机关党委、政治处等单位,抽派专人组建督查督导组,紧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进行集中督查。督查组到每个单位至少对5项重点工作进行现场问效。局党委、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全体民警认真对照“五弊”重点整治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举一反三对照检查,着重查找“敢担当、抓落实和严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自查基础上,结合“万民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到一线,采取入户访问、现场核实等方式,摸清基层单位开展群众工作的情况、群众对诉求处理是否真正满意,搞清楚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反思查找自身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副科职以上干部要梳理不少于5个个性问题及案例,其他民警、职工也要梳理不少于3个个性问题及案例。属于单位问题的应同步列入单位问题清单。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12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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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暗访查”,问担当实干做到没有 |
县局督察督导组要紧盯履行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集中督查。督察督导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到岗的方式,全面督察领导干部、民警职工、辅警的精神状态、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抓现行、抓典型,做到不走过场、不放“空炮”。用好“12389”专用举报电话,广辟线索收集途径。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12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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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查找问题 环节 |
组织“回头查”,问办结事项过关没有 |
对2016年以来上级交办通报、巡视巡察反馈、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报道、政府热线投诉、“阳光问廉”节目曝光等方面涉及公安的问题,以及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等渠道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再研判、再办理,形成问题清单,梳理不少于5个个性问题及案例。问题清单报“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指挥中心 |
县局各单位 |
10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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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干部“遍访查”,问群众诉求解决没有 |
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到一线,采取入户遍访、现场核实等方式,既摸清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反弹回潮、群众对诉求处理是否真正满意,又搞清楚业务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反思查找自身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梳理不少于3个个性问题及案例,各单位的问题清单报“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属于单位问题的应同步列入单位问题清单。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10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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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整改落实 环节 |
以清单促改,强责任落实 |
对发现的作风问题,逐一“把脉”,登记造册。建立整改进度清单,与单位、民警问题清单形成“三张清单”,并对问题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更新。各单位每周四将整改进度清单报“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周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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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以评估促改,强效果质量 |
组织干部民警、管理服务对象、媒体等对本单位作风改进、问题整改、对标竞进等情况和效果进行测评,形成评估报告。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单位自评将作为专项行动总体评估重要内容,与民意测评、综合总评相结合,总体评价结论为“一般、差”的单位将延期结束专项行动,直至评价结论达到“好”或“较好”等次。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12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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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以问责促改,强震慑效应 |
着力曝光一批、调整一批、处理一批,以从严问责逗硬整改。曝光一批,由警务督察大队统筹实施,实行每周通报,每次不少于1个反面典型,同时表扬不少于1个正面典型。调整一批,对班子不团结、队伍作风差、新提拔干部不称职、重要工作没有起色的,视情况对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处理一批,对存在突出问题,或整改不到位、改而又犯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 |
警务督察大队 |
县局各单位 |
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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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总结提升 环节 |
抓绩巩固 |
召开总结评估会,对专项行动成效、成果和不足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为建章立制打好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总结评估结果。围绕前期学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对专项行动成效、成果和不足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为建章立制打下基础。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12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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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抓查漏补短,促制度严密 |
对制度进行“拉网式”搜索、“菜单式”梳理,列出“废、改、立”,补全制度缺陷,巩固专项行动成效。重点围绕抓落实,着力健全“无会周”“无会日”等制度;围绕促进担当作为,建立“揭榜挂帅”、健全“能上能下”等机制。 |
“排整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局各单位 |
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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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抓制度执行,促长效见效 |
开展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把制度执行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重要指标。结合巡察和警务督查工作,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局党委对各单位警务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重要指标,推动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权威性。 |
警务督察大队 |
县局各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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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抓宣传发动,促工作提升 |
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成效、经验做法,确保此次作风整治过程中触及灵魂、改变面貌、提升形象、推动工作,持续形成积极担当、振奋精神、抢抓机遇的干事创业环境。 |
政治处 |
县局各单位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