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1]84号
权利人叶必松、刘翠英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大英房权证字第201003339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必松、刘翠英
2021年12月8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1]84号
权利人叶必松、刘翠英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大英房权证字第201003339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必松、刘翠英
2021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