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县综合执法局队员在郪江东路巡查时,发现某超市在未办理“店招店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设置了店招牌,执法人员当即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告知其应前往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后,按要求规范设置店招牌,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不对后当即承诺3日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店招牌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开展宣传和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城区店招设置更规范,更和谐,为我县“大美大英”建设添砖加瓦。
11月21日,县综合执法局队员在郪江东路巡查时,发现某超市在未办理“店招店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设置了店招牌,执法人员当即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告知其应前往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后,按要求规范设置店招牌,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不对后当即承诺3日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店招牌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开展宣传和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城区店招设置更规范,更和谐,为我县“大美大英”建设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