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通过的适龄儿童,请于7月1日起(具体时间见学校公告),持网上打印的入学申请表及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学校招生条件后,获得招生学校入学学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