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安委办发〔2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汲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易发区域、易发部位和易发环节,在全园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园区燃气使用,进行一次“安全体检”。实施全面排查、分类治理和安全隐患闭环整治,配合县级职能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推进全园区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
全园区辖区内然气输送、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和场所。
三、排查整治重点
1. 天然气管道运行、维护落实情况。一是各类管道的设施设备、电气仪表系统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按照设计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二是企业对输气生产设施设备是否按照规范、规程等有关要求,设置自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 三是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管道是否配备压力、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控系统,是否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四是燃气管道是否通过合格检测,是否有巡线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查,地面管道是否出现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五是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六是企业是否查处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的违规行为。
2. 人员密集区天然气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排查农家乐、家庭农场等餐饮场所的燃气设备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偷盗、私接燃气设施等情况,对老旧、破损、腐蚀燃气设施逐一登记排查,全面开展管道燃气设施维护,确保燃气管道和设施无锈蚀、无破损、无泄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各类突发事故发生。
3. 瓶装液化气使用环节。重点整治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情况,主要内容: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工商业用户及学校食堂等餐饮用气场所是否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超量存储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8日至8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成立园区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小组,罗夕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各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负责统筹全园区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商引资局,由王平同志负责本次行动的资料收集、报送、协调等基础工作。
2.在开展隐患排查的过程中,要通过广播、宣传报、召开会议、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业主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发动业主参与。
3.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动员组织燃气用户业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找准问题和短板,集中力量攻坚,并及时将隐患问题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