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1]84号
继承人胡应兰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何世金位于蓬莱镇新城区玉峰南街8栋5单元1楼2号商业、8栋5单元4楼2号住宅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胡应兰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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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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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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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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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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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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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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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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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13)第02971号
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401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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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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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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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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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新城区玉峰南街8栋5单元4楼2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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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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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13)第02972号
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401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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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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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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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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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新城区玉峰南街8栋5单元1楼2号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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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