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21〕2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地勘单位:
为贯彻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2号),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我部决定于2021年12月27日启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然资办函〔2021〕2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地勘单位: 为贯彻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2号),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我部决定于2021年12月27日启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