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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公安局坚持“四个第一”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6-6-1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1|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文明、规范、理性、平和开展,不断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大英县局结合实际,牢牢把握“四个第一”,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执法工作的“第一标准”。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摆在首要位置,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县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警民恳谈”“结对帮扶”等活动,健全常态化联系群众机制,不遗余力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文明、规范、理性、平和开展,不断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大英县局结合实际,牢牢把握“四个第一”,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执法工作的“第一标准”。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摆在首要位置,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县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警民恳谈”“结对帮扶”等活动,健全常态化联系群众机制,不遗余力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截至5月底,县局共收到3起行政复议案件,通过给当事人作法律法规解释,其中2起已成功撤回,并得到当事人的肯定。5月中旬,县局组织开展了“送法进贫困村”集中宣传活动,紧贴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全面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单,让群众更为系统地掌握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防范常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法律咨询20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拉近了民警与群众的距离,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把文明规范作为评鉴执法活动的“第一要求”。深入分析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和各层次群众心理,在不断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培训体系、执法监督体系的基础上,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贯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教育民警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坚持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16年,在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县局工作得到上级肯定,被评为“遂宁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的荣誉称号。

三、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执法工作的“第一指标”。将执法质量考评纳入绩效考核,不断完善法制员、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制,做到各个执法环节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执法过错。县局在省公安厅组织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中,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被授予《执法质量考评成绩突出单位》称号。

四、把强化监督作为促进规范执法的“第一手段”。为充分发挥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员的审核把关作用,县局将各办案单位案件得分情况作为第一考核标准,对案件考核三次以上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将直接取消该单位法制员资格,并派法制大队民警对该办案单位进行执法办案培训。同时,积极探索,将各办案单位所有执法活动采取积分制的形式进行统计,利用“执法活动积分公示表”,每季度对各单位季度执法活动加扣分情况进行公示。切实提高了各执法办案单位的规范意识,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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