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镇将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落地落实,按照省、市、县关于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回马镇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督导检查。加强全镇河长制工作统筹协调,探索多部门协作,以长江禁捕为契机,加强对辖区企业主和个人进行宣传教育,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调动群众维护河道环境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自觉保护水源、爱护河道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
二是纵深推进河长制。不断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落实河长巡河制度,深入开展“清河 护岸 净水 保水”四项行动、落实“清四乱”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制,配合县级部门开展饮用水源治理保护、城镇污水回收、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塘库堰肥水、养殖、畜禽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整治行动,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要求逐步整改存在问题。
三是建立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我镇与射洪县明星镇、蓬溪县红江镇、船山区桂花镇、大英县隆盛镇全年开展多次合作,其中包括污染治理、涪江抗洪等。逐步形成共抓共管共治的流域保护合力,联防联控使治污从源头抓起,确保了治理效果事半功倍。
四是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机构成员完整。按照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我镇总河长和镇级河长以及村级河长因人事变动,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河长办公室成员以及各级河长、湖长成员名单等进行了变更,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