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二、主要内容
《大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计十三章82条。
第一章是总则(第一至三条)。明确了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县政府工作的准则。
第二章是组成人员及职责(第四至八条)。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组成人员职责及基本运行机制。
第三章是政府职能(第九至十六条)。明确了县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主要职能。
第四章是依法行政(第十七至二十一条)。明确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部门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修改、废止等作出了规定。
第五章是科学民主决策(第二十二至二十七条)。明确了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第六章是调查研究(第二十八至三十一条)。明确了县政府领导干部调研时长、调研方式和工作要求。
第七章是政务公开(第三十二至三十六条)。明确了政务公开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第八、九章是会议制度、公文制度(第三十七至五十一条)。分别对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县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参会人员、召集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对县政府公文类型、行文规范、办文时限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精文减会提出了要求。
第十章是政务活动(第五十二至五十八条)。明确了县政府领导参加各类政务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对参加政务活动的工作要求、新闻报道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第十一章是政务督查和目标绩效管理(第五十九至六十五条)。明确了县政府要把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二章是行政权力监督(第六十六至七十一条)。明确了县政府按规定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十三章是纪律和作风(第七十二至八十二条)。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对个人事项申报、保密、应急值守、外出报告以及本《规则》的施行时间等事项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