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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4-2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安监局

摘要: {"原始ID":"4cbbe2d5e7ca44daa0f1d5d6b271487a","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发布者":"大英县安监局","文件编号":"大安委发〔2019〕5号","附件":[{"Filepath":"/documents/18825206/19317372/4292428272355483.doc","Name":"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doc.doc","Filetype":"doc"}]}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4月24日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的通知》(遂安委〔2019〕7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遂安委〔2019〕7号)要求,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切实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二、检查范围及内容检查范围是全县各镇乡、园区、社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确保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100%;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检查内容为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相关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各级安委会确定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县级相关部门是否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否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测监控。是否加强预防体系建设,是否系统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分布图,是否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定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类别。是否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开展城市安全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创建安全城市。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三)是否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是否对近年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巡视、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对2018年以来省、市、县安委会巡查、督查、督导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一对一”交办的方式予以限期落实整改。(四)是否加大执法力度。是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可能造成爆炸、火灾、泄漏等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严格实行“四个一律”措施;是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是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否抓住典型,对于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五)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六)是否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园区、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做到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是否做到具体抓,做好提调安排,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是否按照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具体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应对;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以及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是否在汛期期间协调配合,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自然灾害信息,做好避险防灾工作。三、专项整治重点范围(一)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整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及化工医药、精细化工等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多的企业。打好全省化工、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攻坚战。重点整治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员超量超许可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经营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牵头单位:县应急局)(二)工业企业。重点整治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抓好全县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机械加工、冶金建材等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排查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是否完善、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电气电路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置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牵头单位:县经科局)(三)商贸流通。重点整治商贸流通企业消防、用电、用气等方面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四)消防工作。重点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电气火灾防范、居民住宅小区、文物古建筑6类专项整治,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治理;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队)(五)交通运输。重点整治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治,抓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六)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基坑垮塌、起重机械倒塌、雷击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开展城市管网、地下管线、城市桥隧、地下构筑物、垃圾处理、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全县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七)文化、旅游。重点整治文化单位、人员密集文化娱乐场所、文化遗产保护单位、A级景区、旅游包车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等区域。(牵头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八)特种设备。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游乐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区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重要节日、汛期、暑期等重要时段,气瓶充装、电梯维护保养等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九)食品药品。重点整治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十)城市公共安全。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轨道交通、城市燃气、城市河道、隧道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气、煤改电(气)工程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也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严防事故发生。四、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推进。(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各镇乡、园区、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突出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和应急管理、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提出整改计划。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说立行,坚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明确责任,强化管控限时整改。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三)执法整治阶段(2019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各各镇乡、园区、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严厉打非治违。要依法依规说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实行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的措施。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乡、园区、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督促隐患整治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对被挂牌督办、通报、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短期无法整治的重大隐患要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时间为期2年,按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的步骤推进实施)。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安委会统一领导,县安委办加强指导协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各镇乡、园区、社区按照要求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配合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各相关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形成隐患治理联防、联动、联治的长效机制。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确定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切实组织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二)改变工作作风。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不能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上,要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沉到基层一线、企业一线、车间一线把脉问诊,要把风险大、问题突出的行业和企业盯紧不放,全覆盖逐一梳理,真正摸准吃透、不留盲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不能回避矛盾和问题,不能为了检查而检查,要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对于重大隐患整治坚持实行项目化管理,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力争依法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三)加大惩处力度。坚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重点突出法治手段,综合运用依法顶格处罚、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施工、停电、停供民爆品、扣押查封、关闭取缔等刚性执法措施,依法从严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执法格局。定期公开曝光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从严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四)强化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将安全教育向一线延伸,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警醒和教育的引导作用,引导民众主动谋安全、想安全、抓安全的自觉行动。在企业中树立安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适时组织参观观摩,将典型的经验做法在企业中进行普遍推广。要大力宣传执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民众举报热情,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安全隐患的良好氛围。(五)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单位,严格约谈通报问责;凡重点监管企业发生事故、企业发生重点防范事故类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上限处罚,严格追究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者的责任。(六)定期报送情况。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在4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联络人员名单;自5月开始,每月1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报告和工作情况统计表、明细表(附件1、附件2)报送县安办;12月10日前报送总体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明细表,所有资料,均需报送盖章纸质版和电子档。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市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做好上报工作。县安委办将适时对上报的情况、数据进行实地核查督促,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2019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联系人:刘其平,联系电话:7967116,联系邮箱:921857068@qq.com,联系地址:县政务中心610室)附件:1.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2.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明细表3.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名单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5.《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川安办〔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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