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回府发〔2019〕28号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马镇2019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马镇2019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的通知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回马镇2019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3月14日
回马镇2019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在食品流通环节,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坚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可能引发和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四)监测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食品检查人员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五)预警系统
加强日常监管,卫生、工商、食药、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保障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六)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镇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镇政府接到举报后,及时组织或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二、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三、报告范围
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医务工作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三)报告时限要求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二)善后处置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三)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应急保障
(一)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工作。
(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三)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四)演习演练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五)宣教培训
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大英县回马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