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威不容挑衅,公平正义无惧暴力!
近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因被执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袁某华多次辱骂执行干警并持刀抗法,被依法司法拘留15日。
2020年2月疫情期间,医用口罩缺口较大,申请人四川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遂宁市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达成以20万元/吨的价格,在被执行人处购买10吨熔喷布用于生产医用口罩,并预付了货款共计100万元。但被执行人未依约向申请人供货,在退还货款10万元后,尚欠申请人货款90万元。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按照惯例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电话接通后,一自称袁某华的案外人立即“口吐芬芳”辱骂执行干警,并使用侮辱语言,扬言要砍人、杀人。
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遂宁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是袁某华使用其母亲名字注册,袁某华才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执行法官立即对该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对公司法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因公司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便转变思路从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某华入手。在执行法官查找袁某华行踪过程中,袁某华又多次打电话来辱骂、威胁执行干警。
正义终不会缺席,今年10月22日,执行法官查到袁某华已回到家中,于是立即带队前往袁某华住处对其进行拘传。袁某华骂骂咧咧的洋装配合执行,却径直走到厨房拿起菜刀,妄想持刀抗法。所幸被随行法警当场制服,无人员受伤。因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袁某华司法拘留15日。
法律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大英法院表示,对公然挑衅司法权威,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辱骂、威胁干警,甚至妄图暴力抗法的,将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