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测户信息。镇(街道)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监测联系人在入户核实时,凭表更新 2021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反馈至镇。
3.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位置信息。监测联系人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 APP (见附件5)功能,采集所有(包括已消除风险和未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位置(经纬度)信息。
4.拟纳入监测户信息。镇(街道)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使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采集录入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
5.2021年一二季度纳入监测户风险消除信息。镇(街道)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使用《易返贫致贫户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对需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采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
6.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镇(街道)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使用《2021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2021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2021年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
7.行政村进行信息更新和采集。镇(街道)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2021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更新脱贫村2021年发生变化的信息。打印《2021年度行政村信息采集表》,对其他行政村相关信息进行采集。
8.更新和完善工作资料。镇(街道)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形成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并按要求留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为“回头看”工作总指挥,县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期内考核要求做好行业系统的迎考指导工作,确保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二)做好边查边改。镇级在“回头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和问题,特别是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等短板要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即时开展整改;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分析判断,以适当形式会商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解决措施。
(三)强化督查督导。组建县级“回头看”督查督导小组,对“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的,要移交县纪委依规问责、严肃处理,并纳入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综合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