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据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1〕23号)规范了全省2021年养老保险参保政策。提出“巩固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成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指导督促各地按照政府代缴费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鼓励各地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已脱贫人员纳入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范围。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据了解,贵局已对低保和特困人员代缴了2021年养老保险费用,年初县财政已安排470万余元衔接资金用于脱贫人口购买养老保险。为确保政策落实,请贵局尽快明确脱贫人口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群众权益。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