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6〕5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政府工作周例会制度》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工作周例会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县政府工作周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县政府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县政府议事效率和决策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周例会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组成,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县政府研究室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列席会议。
第三条 周例会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周星期一上午8:30召开,如有其他重大安排,时间顺延。
第四条 确因特殊情况,县政府领导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县长请假。其他列席人员因事不能参会的,应向县政府办主任请假。
第五条 周例会主要内容:根据工作分工,各位副县长汇报上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本周重点工作任务;研究需要统筹安排的重大事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第六条 县政府督查室对重要工作事项建立台账,并负责跟踪督办落实。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