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综行执函〔2021〕22号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社情民意转办函办理情况的
复 函
唐慧:
您反映的《关于解决群众坝坝舞场地的建议》的社情民意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是队伍数量统计方面。我局共摸排统计出38家广场舞活动队伍,建立了相关台账,详细登记了广场舞队伍活动地点、时间、负责人、活动人数等数据。
二是活动地点管控方面。广场舞团活动地点是附近群众在家门口较为空旷开阔地点自发聚集,除学校、医院、办公区和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区域不能进行广场舞活动外,相关部门不能强制要求广场舞团进行迁移。
三是活动时间及音量管控方面。发布《关于规范管理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告》,通过县电视台、西部大英网等渠道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城区广场舞团体签订《广场舞团体文明开展活动承诺书》。制定“限区域、限时段、限音量”的管控措施,将健身时间调整为每天06:30至08:00、19:00至21:00,每天早晚对各区域广场舞活动情况进行巡查,严格控制活动时间及音量。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广场舞管控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广场舞管理的长效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联系人:姚昌洲)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