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晚上9点,大英县盐井街道派出所向我局反映有一只猫头鹰需要救助。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盐井街道派出所进行对接,对接收救助的猫头鹰进行详细地健康检查。经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该猫头鹰无明显外伤,通过一晚的悉心观察照料,已恢复体力,符合放飞条件。经野生动物管理保护机构人员一致决定,同意放飞。于12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在卓筒井镇汇龙桥村将猫头鹰顺利放飞。
猫头鹰(别名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大多栖息于树上,部分种类栖息于岩石间和草地上。随着人们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野生动物救助案例不断增加,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参与、关注、关心、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共同营造一个美丽和谐的生态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