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月,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县乡村振兴局统筹组织,各帮扶责任单位参与,各镇(街道)具体实施,全面摸情况、找问题、解决问题。
(一)方案筹备和业务培训。11月3日—11月5日,县级制发全县工作方案,组织对县级相关部门和镇村开展培训。11月6日—11月10日,各镇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
(二)入户核实和信息采集。11月10日—11月20日,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帮扶责任人、监测联系人、驻村工作队、镇(街道)村干部入户,按照户、村、镇、县各级检查要求,户看收入变化和“六有”情况,并采集户2021年度信息;村看“五有”情况,并采集村2021年度信息;镇(街道)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动态监测等重点工作落实及相关资料;县看“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在采集过程中,镇村户发现问题归集到镇、镇再反馈到乡村振兴局,县级问题归集到县乡村振兴局。
(三)整改问题和信息录入。11月20日—11月23日,进行问题整改跟踪和采集信息录入。完成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村的进村入户开展“回头看”,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纸质更新和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及时整改和补缺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要及时按培训要求完成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数据更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新增录入工作、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减少工作。
(四)审核认定和纳入监测。12月15日前,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对象,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关程序,开展审核认定,纳入监测范围开展监测帮扶。各镇(街道)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附件3、4电子档、纸质档报送县乡村振兴局(纸质档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
以上各环节工作,不限于时间段内,可同步开展的即同步开展,规定时间段为最后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