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9〕11号)、《遂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脱贫攻坚“大走访”重点工作的通知》(遂脱贫办发〔2019〕12号)精神、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操作培训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场会精神,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
一、工作主体
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村干部。
二、走访对象
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派驻有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
三、使用工具
(一)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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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APP
四、主要任务
(一)走访贫困户
由帮扶干部使用省脱贫攻坚APP与村干部(含驻村干部)入户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镇脱贫办负责业务统筹,各帮扶部门全力配合。
1.由帮扶干部利用省脱贫攻坚APP,对照2018年贫困户信息户卡,入户核实贫困户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条件、收支情况、帮扶责任人、脱贫措施等情况)。在核实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由帮扶干部在贫困户信息户卡中进行标注并报村复核汇总,再由村报镇脱贫办在国家子系统中进行修正。
2.核实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情况(家庭成员有外出务工的)。在核实过程中如发现在2018年度外出务工信息错误,由帮扶干部在贫困户信息户卡中进行标注并报村复核汇总,再由村报镇脱贫办在国家子系统2018年底库进行修正。
3.帮扶干部利用省脱贫攻坚APP采集帮扶成效图像资料。(因上传图片不能超过2M,因此通过APP上传需对照片进行压缩处理后才能上传成功,如不会图片压缩的可在电脑上登录进行上传。)
住房、产业、饮水情况各1张:住房情况——采集贫困户住房正面全貌;产业情况——采集贫困户种植、养殖、加工、农家乐等产业发展情况;饮水情况——采集时若有自来水,应把水龙头打开,保证水流通畅,若无自来水,应到取水点采集。
脱贫成效情况2张:帮扶干部选择2张认为最能反映贫困户脱贫成效的图片,如:营业执照(识别以后办理的)、农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电视、冰箱、空调等家电;粮油、肉类等生活物资)。
在采集过程中如果贫困户属于兜底户、老人户、全家外出、2019年整户销户、特困供养户等无法采集相应资料,可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帮扶成效采集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况。
4.对走访发现的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脱贫户,先由村汇总列出补短清单(“回头看,回头帮”信息台账)报镇脱贫办,再由镇脱贫办汇总情况后报县脱贫办,县脱贫办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对标补短,开展“回头帮”,确保脱贫质量。
5.帮扶干部在入户走访时,同步向贫困户、社会公众宣传、推广、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查询二维码,并教会有智能手机的贫困户使用查询功能。(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可进行在线查询)
(二)走访贫困村
6.在国家系统中完善2014—2017年脱贫的贫困户脱贫措施,重点解决“怎么脱的贫”的问题(由于国扶办对脱贫措施指标有调整,采集完成时间节点待通知)。
1.驻村工作队在国家子系统中核实贫困村的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如发现错误信息,由第一书记复核后报镇脱贫办在国家子系统中修正。
2.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与村干部共同核实村产业发展、消费扶贫信息,填写2018年度产业扶贫带贫信息录入表(附件2)、2019年1季度消费扶贫录入表(附件3),报镇脱贫办审核后再使用省脱贫攻坚APP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产业扶贫”模块和“消费扶贫”模块。
“产业扶贫”模块数据录入在5月27日前完成。“消费扶贫”每个贫困村都要建立台账,线上销售或线下采购,每发生一笔,都要登记在册;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将台账进行汇总后,将数据录入“消费扶贫”模块。
3.第一书记采集村脱贫攻坚成效图像资料录入省脱贫攻坚APP。(因上传图片不能超过2M,因此通过APP上传需对照片进行压缩处理后才能上传成功,如不会图片压缩的可在电脑上登录进行上传。)
通村路、文化室、卫生室各1张:通村路——采集村委会或村学校与硬化路相连的照片;文化室——在文化室门口采集室内文化用品全貌照片;卫生室——在卫生室门口采集室内与坐诊医生的照片。
帮扶成效情况自选2张:选择2张认为最能反映贫困村脱贫成效的图片,如:基础设施变化、产业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等照片)。
5.对走访中发现的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退出村,先由驻村工作队列出补短清单(“回头看、回头帮”信息台账)报镇脱贫办,再由镇脱贫办汇总情况后报县脱贫办,县脱贫办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对标补短,开展“回头帮”,确保脱贫质量。
(三)走访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
1.第一书记与村干部采集村基本信息(附件4)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包括第一书记和农技巡回小组信息),报镇脱贫办审核后,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2.第一书记采集村脱贫攻坚成效图片录入省脱贫攻坚APP,如产业、文化室、卫生室、活动场地等照片(采集方式与贫困村相同,若无,则可以不采集,因上传图片不能超过2M,因此通过APP上传需对照片进行压缩处理后才能上传成功,如不会图片压缩的可在电脑上登录进行上传)。
3.第一书记和村干部共同核实村产业发展、消费扶贫信息,填写2018年度产业扶贫带贫信息录入表(附件2)、2019年1季度消费扶贫录入表(附件3),报镇脱贫办审核后,再使用省脱贫攻坚APP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产业扶贫”模块和“消费扶贫”模块。
“产业扶贫”模块数据录入在5月27日前完成。“消费扶贫”每个贫困村都要建立台账,线上销售或线下采购,每发生一笔,都要登记在册;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将台账进行汇总后,将数据录入“消费扶贫”模块。
在采集过程中,如非贫困村属于城区周边,且因征地拆迁等原因限制发展产业导致无法采集产业图片,可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帮扶成效采集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况。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4月17日前):组织培训。镇脱贫办组织各镇直各部门、工作干部、村四职干部和帮扶部门干部进行培训,及时传达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操作培训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场会精神,重点解决“大走访”活动中需要把握的有关问题。
第二阶段(4月17日至5月10日):入户走访。5月10日前,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村干部通过省脱贫攻坚APP,全面核查核准贫困村、贫困户的基础信息、帮扶信息及产业发展等情况。
第三阶段(5月底前):完善系统内容。5月27日前,镇脱贫办根据进村入户走访发现的问题,在国家系统中修改完善信息。5月31日前,镇脱贫办向县脱贫办提交开展“大走访”活动的工作报告(1000字以内),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第四阶段:综合督导。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信息、贫困村产业发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将作为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合督导中的重要内容。重点将督导“大走访“工作开展是否到位,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和贫困户基础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帮扶信息是否准确,产业发展信息是否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业务培训要落实。镇脱贫攻坚办公室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把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要求第一时间培训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乡村干部,确保全镇所有帮扶干部按照此次培训会的要求圆满完成“大走访”工作。
(二)力量保障要到位。“大走访”活动要结合“摆龙门阵”、“回头看”活动一并进行。“大走访”工作,涉及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信息、产业发展、消费扶贫等方面,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把力量保障到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审核把关要从严。这次“大走访”活动很重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把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信息、贫困村产业发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作为综合督导中的重要内容,请各镇乡务必高度重视,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