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控源头,严格“两高”项目准入。联合多部门提前介入、科学分析、综合论证招引项目工艺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其在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影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2018年以来主动拒绝投资过亿“两高”项目2个。
二是强监管,推进“两高”项目排查。制发《告项目业主书》《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函》《节能审查提醒书》,提醒项目业主节能审查应尽义务。按照“项目业主自查、主管部门清查、审批单位核查”原则,全面清理排查全县2007-2020年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并纳入清单动态管理。
三是重治理,加速“两高”项目整改。向2010年11月以来未按规定开展节能审查且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发放停工停产整顿通知书,“一事一议”制定整改方案,“部门+企业+第三方机构”三方合力推动节能整改。目前,10个项目已纳入临时节能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