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守好宝贵的土地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实施条例》贯彻《土地管理法》,从法治层面确立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土地管理的基本理念。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土地管理全过程、全链条中认真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大力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对土地资源国情的认识,将节约集约用地转化为自觉行动,共同守护好人与自然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