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1]73号
继承人谭清芬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茂福位于蓬莱镇凉亭街凉湾三期28幢1单元1楼1号不动产继承和安置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谭清芬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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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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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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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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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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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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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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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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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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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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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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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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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凉亭街凉湾三期28幢1单元1楼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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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雷宇飞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