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找问题环节:抓严“四查四问”,全面起底问题。严格对照破“五弊”、兴“五风”要求,注重“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自己查”与“上级点”结合、“理旧账”与“找新题”结合,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严格“自己查”,问担当实干做到没有。所有领导干部和教师要反思查找自身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思考自己是否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是否做好了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所有领导干部和教师要梳理出不少于3个个性问题及案例,形成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2.对点“暗访查”,问师生诉求解决没有。督导办、学区督导组定期不定期深入督导学校,坚持问题导向、轻车简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学校,直奔课堂,直奔教学一线,看真相、听真话,摸实情、“抓活鱼”,了解师生的困难和诉求,形成问题清单,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切实解决师生关切和“卡脖子”问题。
责任单位:督导办、学区督导组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3.督导“专项查”,问工作质效达标没有。督导办和学区督导组要紧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等重点任务,进行集中督查。督查时,对每个校(园)至少三方面重点工作(推进“双减”工作、坚持“五育”并举、提升教育质量、干部能上能下、保持清正廉洁、强化安全生产、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优质的教育生态环境等9个方面)进行现场问效,形成问题清单,做到不走过场、不放“空炮”。
责任单位:督导办、学区督导组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4.组织“回头查”,问办结事项过关没有。各校(园)、股室对2018年以来上级交办通报、巡视巡察反馈、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报道、政府热线投诉以及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等渠道收集到的问题,梳理出不少于5个个性问题及案例,形成问题清单,进行再研判、再整改、再落实。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三)整改落实环节:突出“三改三强”,提升行动实效。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及时将突出问题逐个改到位、改彻底,推动整个专项行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1.以清单促改,强责任落实。以“四张”问题清单为导向,对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局机关、各校(园)每周五将整改情况总结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周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2.以评估促改,强效果质量。建立单位自评、民意测评、综合总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促进问题整改。主要是组织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对校 (园)作风改进、问题整改、对标竞进、专项行动效果、干部作风转变、重大项目推进等情况和效果进行测评,形成评估报告。评价结论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均有一定比例,被评价为一般、差两个等次的校(园),延期结束专项行动,直至评价结论达到“好”或“较好”等次。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3.以问责促改,强震慑效应。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典型反面问题,要在教体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正面先进,要进行通报表扬。对领导班子不团结、干部队伍作风差、新提拔重用干部不称职、重大项目推进迟缓、工作没有起色的,视情况对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对存在突出问题、遮掩重要问题,或整改不到位、改而又犯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
责任单位:人事股、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总结提升环节:坚持“三抓三促”,形成常态长效。着力巩固拓展专项行动成果,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坚持下去,避免“雨过地皮湿”、“一抓就好转、一松就反弹”,推动县教体系统干部作风持续改进。
1.抓总结评估,促成绩巩固。各校(园)、局机关要召开总结评估会,对专项行动成效、成果和不足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为建章立制打好基础。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2.抓查漏补短,促制度严密。对制度进行“拉网式”搜索、“菜单式”梳理,列出“废、改、立”清单,补全制度缺陷,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抓制度执行,促长效见效。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学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考核评价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重要指标,推动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大英县教体系统“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治、工作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推动专项行动走实走细走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