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为确保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顺利迎接2021年中省即将开展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及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两项考核,力争第一年双考取得优秀成绩,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督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督导时间
2021年10月8日——考核启动前。
二、督查督导范围
1.镇(街道)层面:全覆盖督查督导9镇1街道。
2.村层面:重点督查督导辖区内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乡村振兴精品村、识别监测人口的村、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人口较多又没有识别监测对象的村。
3.户层面:每村至少走访10户农户。样本包括:(1)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3)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6000元以下但没有纳入的监测对象的脱贫户,重点为有大病重病、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突发意外事故等特殊群体家庭;(4)群众反映、随机发现的生产生活困难农户。
4.县级部门层面:督查督导“两不愁三保障”等重点县级行业部门。
三、督查督导分组
整合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乡村振兴局力量共同开展督查督导。全县成立3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4人构成,设组长1名、成员3人。各督查组赴相关镇(街道)开展督查督导工作所需车辆由组长所在单位保障。
第一督导组:负责盐井街道、蓬莱镇、回马镇、县教育体育局、县水利局
组 长:李 俊 县委党建办副主任
成 员:羊 杰 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干部
杨济昌 县专项领导小组借调干部
唐琳琳 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股干部
第二督导组:负责天保镇、金元镇、玉峰镇、县住房建设城乡局、县卫健局
组 长:徐青玲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成 员:赵 俊 县党员管理中心主任
何世英 县专项领导小组借调干部
陈星宇 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股干部
第三督导组:负责隆盛镇、卓筒井镇、河边镇、象山镇、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组 长:代 艳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唐 维 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干部
彭 辉 县专项领导小组借调干部
谭志鹏 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股干部
四、督查督导内容
对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指标,督查督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和巩固成效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五、督查督导要求
1.督查督导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牵头工作由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
2.督查督导以周为单位进行情况汇总和反馈通报,各督查组每周一下班前将督查督导情况反馈至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后形成情况通报呈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及相关分管县领导,印发至各部门各镇(街道)。
3.督查督导采取查阅资料、了解询问情况、现场核实的方式进行。督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事求是搞好督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