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安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关于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节能评估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项目业主
遂宁市中安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
大英县盛马大道西段46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座甲类厂房,新建1套油机岩屑处理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建设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生产线2条,建成后年处理油基岩屑10万吨,回收干渣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再资源利用于制作建筑材料、井场及矿区道路基础等,回收油作为燃料油外售,实现油基岩屑的资源综合利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812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项目融资和企业自筹资金。
(六)行业类别
环保。
(七)审核类型
审批。
二、项目用能总量及种类评价
该项目主要能耗为电力、天然气、新水。项目投产后年耗能总量折合标准煤4841.33tce,其中年耗电量535.99万kWh,折合标准煤658.73tce,占总能耗的13.61%;年耗新鲜水5.88万m³,折合标准煤15.12tce,占总能耗的0.31%;年耗天然气343.20万m³,折合标准煤4167.48tce,占总能耗的86.08%,本项目年综合能耗折合标煤(当量值)4841.33tce,等价值5870.97tce,采取节能措施后年耗能总量减少能耗折合标准煤1505.41tce。项目选用能源品种合理,能够满足项目节能要求。
三、评估结论及建议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项目特点,对项目能源消耗种类、能源供应状况以及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效果进行了分析论证、核算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论:
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
2.项目用能总量及结构基本合理;
3.项目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四、审查意见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法律、规范要求,用能种类和总量合理,节能设计规范,节能评审合格。
希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节能规范和措施做好项目设计和施工工作,全面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节能达标,否则该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