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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征集公告

2021-9-24 17:3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92f7416ccb13432d98b76dec005bdac9","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恶意串通、暗箱操作行为,进一步整治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从即日起至1120日,对我县 2017年以来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征集线索。

(一)查处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为;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

3. 采购人、供应商“先上车后补票”,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

4. 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

5.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省市相关规定,违规变更采购方式,应公开招标项目采取拆分项目、规避采购等行为,以及违反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采购等行为。

(二)查处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1. 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

2. 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3. 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5. 政府采购供应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6. 设置不合理、不平等的政府采购准入条件或加分事项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7. 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强行介入、干预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三)查处相关责任主体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

查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行为。

(四)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1. 采购人违规选用代理机构、长期选用单一代理机构,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等行为。

2. 公职人员“亲清”不分,与不法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相互勾结、收受“回扣”等行为。

3. 违规选用评审专家入库、违规发放评审费用,评审专家违规参与评审、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接受宴请、收受他人红包礼金等行为。

4. 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收受“红包”礼金、先验收后挂网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导致出现以次充好、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

大英县纪委监委机关0825-7823079;大英县财政局0825-782126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举报邮箱

dyxcjg@163.com

(三) 邮寄地址

大英县花园干道11号县财政局205室。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征集线索并非政府采购投诉渠道,如对政府采购项目有投诉诉求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依法提出。

 

 

 

大英县财政局       

20219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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