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大安委发〔2021〕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局水利行业实际,现将《大英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结合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水利局
2021年9月18日
大英县水利行业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9月10日省安委会2021年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暨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9.10”成都一在建工地地面棚网架垮塌事故、“9.11”大连市普兰店区液化气泄露爆燃等事故血的教训,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21〕15号)和县安委办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践行“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总体要求,统筹做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创安2021”执法专项行动、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基础上,集中一个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要紧盯在建水利工程、已完水利工程、集中供水站、砂石企业、山洪灾害点、办公区域等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以不放过任何一处风险、任何一处隐患的标准,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提升各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极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大美大英”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任务安排
(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0月15日。
(二)阶段安排。本次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全面攻坚阶段(即日起至9月24日)。各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织干部职工按照职能职责深入一线,全方位开展安全大检查,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攻坚行动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坚持隐患清零和闭环管理。
2.督导指导阶段(9月15日—9月25日)。我局要分三个层面进行督导,全力推进攻坚行动。一是局党组将根据当前水利行业安全形势,安排各分管领导将对分管(联系)股室、直属单位、在建工程进行督导指导;局安委会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将督导情况纳入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各股室、各直属主要负责人要带队深入开展检查。督导要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通过带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并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有关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立即整改;分管领导要按照清单制管理明确的职责,带领所分管的内设机构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督促整改,要将这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做实做牢。
3.切实整改阶段(9月26日—10月12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单位对在安全检查和督导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一是对前期已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核实,严防死灰复燃,确保实实在在销号,并督促及时整改新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二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安办统一报请县安委会挂牌督办或上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三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格依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和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等。
4.巩固提升阶段(10月13日—10月15日)。各股室、直属单位对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虚假整改、应付式整改,确保问题和隐患真正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工作开展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针对性的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和要求,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位和基本操作层面,切实提高水利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如坐火山、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临大敌的高度警觉,杜绝工作的麻痹、松懈心理,强化领导责任的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局制定了《水利行业领域责任分工》(附件1),各分管领导要对分管(联系)股室、直属单位、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进行督促指导,解决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有效推动攻坚行动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股室、直属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工作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要力戒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避免出现口号响、落实少的问题。要以“四铁”(铁面布置、铁心检查、铁腕执法、铁的作风)推进“创安2021”执法行动,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严厉打非治违。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加强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全社会讲安全的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的储备,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流程。各股室、直属单位要统筹开展工作,各直属单位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发挥辖区和网格职能优势,做好摸排、上报和配合工作,各股室、直属单位不得推诿,要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对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局领导研究解决。
各股室、直属单位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既要对表面易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更要对潜在的、隐蔽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既要对“三违行为”进行检查以及对生产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全方位排查,也要对企业安全制度建立和运行、培训教育、应急准备等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立清单,加强隐患的跟踪、整改、销号,实现隐患及时清零和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上报县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并采取停电等强制性手段督促整改,对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违规行的行为,特别是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调查和顶格处罚,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的沟通和衔接。
(三)强化督导考核。局安委会要对各股室、直属单位、在建工程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严格目标绩效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季度动态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加扣分。对工作不落实或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局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股室、直属单位10月10日前将本次攻坚行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排查表以及工作开展相关资料、分管联系领导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等,经局分管联系领导签字后,报局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