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文旅产业园天星大道2020-10地块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的材料已收悉。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作如下批复。
一、同意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8月23日对四川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文旅产业园天星大道2020-10地块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现场核实出具的意见。
二、原则同意四川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位于文旅产业园天星大道2020-10地块内开展砍伐巨桉和水杉300棵,其中:巨桉7-12cm的25株、7cm以下的175株;水杉5cm以下的100株。
三、四川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做好文旅产业园天星大道2020-10地块内砍伐方案,明确砍伐时间、施工方法、砍伐树木堆放和安全措施等工作。
附件: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现场核查意见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