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项目申报透明度,简化、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项目申报服务,第一时间将惠企政策传达到企业,着力解决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企业“少跑路”,不断促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营造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特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拨付管理流程》,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6日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拨付管理流程
一、资金申报流程
(一)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以当次申报要求为准,另行通知。
(二)省级资金
1.推荐类
受理申报。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分别通过“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61.89.178:1088/)、“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填报。县经科局经办股室按照职能职责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填报。各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严禁虚报、瞒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
内部审核。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业务股室审核后,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直接推荐,并按照当次申报要求联合县财政局出具推荐文件。
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经县经科局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现场核查,审核申报材料。经办股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指南把好关,对要件不齐、项目不实的项目坚决不予以申报。县经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经办股室按程序在网上推荐上报,并函告县财政局(产业化类项目商请县财政局参加现场核查)。
省级审核。经信厅、科技厅组织专家在网上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后,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单位完成《资金申请报告书》,县经科局向经信厅报送推荐文件(抄送市经信局、县财政局),并组织项目单位赴经信厅进行答辩。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答辩,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通过答辩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通过以上流程后,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下达资金预算通知。
2.切块类
征集项目。县经科局按照文件要求和切块资金支持方向进行项目征集,并对所征集的项目进行初审。
内部审核。县经科局梳理汇总项目征集情况,按照规定组织人员审核,综合项目征集审核情况,报请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局党组提出切块资金分配初步建议意见。
县经科局党组(扩大)会对切块资金分配初步意见进行讨论,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并将分配方案报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县政府批示。单笔事项在2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资金,由县委财经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资金下达。县政府审批后,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示方案直接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三)市级工业发展资金
符合申报《遂宁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遂府发〔2019〕5号)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填报《遂宁市XXXX年工业转型升级奖励申报表》分类报送相关部门。县经科局经办股室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后,经办股室统一将表报送县财政局审核,然后报送市经信局相关科室。
(四)县级财政奖励资金
符合申报《大英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大府办发〔2018〕6号)《关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府发〔2019〕2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19〕6号)的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填报《大英县XXXX年度县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报送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字盖章统一将申报资料报送到县经科局相关股室。
县经科局经办股室对申报企业进行复核,形成初步意见,经党组(扩大)会讨论后,会商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县工业工作领导小组,经县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县财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县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二、资金拨付程序
(一)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拨付以当次申报支持类别为准,另行通知。
(二)省级资金
1.推荐类
省级工业发展“戴帽”资金项目,由县经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资金项目现场核查后,资金项目单位如实按照建设进度(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比例)填报《专项资金申报审批表》。经县经科局审核后,县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项目单位填报《专项资金申报审批表》,经县经科局审批后,报财政局审批通过后,县财政将资金下达至县经科局,由县经科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和省级科技资金事后补助项目根据企业竣工完成情况、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报告以及主管部门意见拨付资金。
2.切块类
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审定后分配方案,直接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企业。
(三)市级工业发展资金
县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兑现文件,直接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科技项目由市科技局拨付到相关企业(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四)县级财政奖励资金
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示的方案,直接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三、监督管理
县经科局联合县财政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核实,压实项目管理责任,防治监管脱节的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督促企业做好项目绩效评价,防止套取、骗取资金。
四、项目验收
根据专项资金验收管理办法,县经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县经科局将通过QQ群“大英工业企业-145598101”、“大英县科技管理-320671864”、“大英政务”门户网站,电话(0825-7823082、7806783、7807777)等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第一时间发布惠企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