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各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遂安监〔2016〕19号) 精神,提出大英县应完成350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任务。截至目前,全县通过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企业201家。当前申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覆盖率依然偏低,完成率仅为57.4%;二是申报进展不平衡,个别镇乡、园区、部门该项工作进展缓慢;三是部分企业申报信息不全不实,申报质量需
要进一步提高。为加快全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步伐,夯实监管基础,提高监管效能,现就做好2016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8号令)和省、市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入点,协同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群体事件发生。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主体责任,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防治工作,也有利于行政管理部门掌握辖区内、行业内职业病危害的分布情况,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工作。各镇乡、各园区、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落实专人,组织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及时、如实向县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制造、建材、外包装加工、电子加工、木制加工、水泥制造(含商品混凝土)和餐饮等行业领域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2016年12月前全部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二)切实提高“三场所两企业一行业”(涉尘加工、有限空间、喷涂作业三种场所,涉氨制冷、船舶修造两类企业和冶金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其中职业病危害分类为严重的用人单位要在2016年12月前基本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覆盖”。
(三)县有关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排头兵的引领作用,严格落实职业安全主体责任,粮食、供电、水务等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本系统内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确保在2016年12月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率达100%。
(四)其他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申报工作不留“死角”,促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范围。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县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县安监局的监督管理。
(二)申报流程。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规定的内容,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http://211.100.47.109/zywsmain/index.asp)。申报工作流程为:
1、输入用户名:sndyxajj,输入密码:7821698,进入系统,点击“企业端”。
2、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
3、用人单位在线填写、提交《申报表》;
4、县安监局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内容进行网上审核;
5、用人单位打印经审核通过的《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一并上报县安监局。
(三)出具备案回执。县安监局在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后,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为用人单位开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附件2),并将《申报表》归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归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乡、各园区、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集中时间抓紧安排部署,确保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宣贯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告知活动,使企业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做好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指导。采取集中指导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如实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排查、辨识、办理申报有困难的,可以邀请或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完成申报。
(四)部门合力。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动配合县安监局,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所属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工作。县交运局要督促内河道码头、汽车修理、船舶修造等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工作;县食药局要督促制药、餐饮等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工作;县住建局要督促商品混凝土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承担起本行业和业务范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动态抽查。县安监局要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申报数据是否属实,是否及时变更或注销,确保申报数据真实、有效,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抓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各项防护措施落实。
(六)严格执法。县安监局要将申报工作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专项执法,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分别按《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根据情节予以通报等处理。
(七)强化督考。县安委办已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申报工作的完成率将作为对镇乡、园区、社区及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定期通报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15日前各镇乡、各园区、各社区及有关部门将本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总结(电子及纸质)交至县安监局职业健康股,如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联系县安监局职业健康股。(联系人:吴慧,联系电话:0825-6162019)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4月15日
附件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