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41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1.61万元。
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统筹用于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
该项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请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川财社〔2021〕2号)相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