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0〕169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39.06万元(详见附件)。
该项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该项转移支付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你单位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21年中央和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提前通知分配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