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将会前学法工作落到实处,利用党委会会前学法、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学法等契机,对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开展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市、县依法治理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巩固全面依法行政法治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定条例》,健全《天保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规则》,明确了上1万元资金使用情况必须经班子会议决议,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重大问题决策均需镇党委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意调查制度,涉及道路建设、阵地改造、项目引进等重大民生项目时,要求相关村(社区)、部门开展民意调查,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建立健全《天保镇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天保司法所何志军同志为镇政府法律顾问,同时依托司法所为12个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应诉案件讨论常态化,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利用“法律七进”、法治文化广场、逢场天集中宣传等契机,开展民法典、禁毒、安全等法治宣传,推进普法工作进度,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