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声、舒建国、徐彬、漆刚、刘全林 、刘玉芳、廖琼华、李明、仲泰吾、佘书文 、唐明国、曾桂琼代表:
你们在县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天丹、博艺农欣园林公司管理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第15号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
规范天丹公司及博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原农欣园林公司)
(一)请天丹公司及时支付前期所欠土地租金。经隆盛镇统计,截至目前天丹公司共计下欠各类资金1391.885万元,其中:拖欠赵坝、土门垭等12个村2017-2020年土地租金共计1174.485万元(含农欣园林公司拖欠土地租金75.065元)。天丹拖欠土地租金属实,自2013年天丹、农欣园林公司入驻园区与隆盛镇相关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后,一直以来皆由隆盛镇组织各村进行土地流转面积核实和流转金对账,再由隆盛镇财政所代发租金,园区配合做好协助催交工作。
(二)支付一年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关于天丹支付一年的违约金问题,鉴于天丹公司与相关村均系市场经济平等主体,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可走司法程序,园区将尽力配合。
(三)中止与天丹公司土地流转合同,退租后的土地继续招租或者分配给群众,若继续招租,需支付招租期间的土地租金;若分配给群众,需大量的人力财力来重新确认土地边界和土地复耕。经天丹公司与隆盛镇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腾退了张家沟、青坪、干柏树等8个村4724.79亩流转土地;继续保留长滩市、赵坝、土门垭三个村2736.29亩土地,涉及退地并签订终止协议等具体问题,天丹公司无条件配合隆盛镇做好后续工作;天丹公司流转土地面积大,涉及农户多,情况比较复杂,土地流转价格高,撂荒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新业主招引,特别是地理位置偏僻、地块零散、交通不便、基础条件差的土地二次流转更为困难。同时天丹公司对流转的土地进行了整理,打破了农户承包地之间的地块界限,若将土地退还给农户,镇村在分配上有较大困难。为此,园区积极加强与隆盛镇工作衔接,多措并举,采取撂荒地补助、园区产业资金奖补等有效措施,加大新业主的招引力度,同时采取“腾英公司+村集体+农户”的模式发展枳壳+白芷、半夏(行间套种药材),加快涉退土地化解进度。
二、严厉打击天丹公司非法流转土地的违法行为
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及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部门规章规定,园区作为服务单位,对于天丹公司非法流转土地行为没有处置权限。建议相关村民委员会按上述程序和途径维权,园区可以做好协助工作。
大英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陈卓;联系电话:13882526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