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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2-2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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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2018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10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全县岁末年初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展风险研判和约谈提示。县政府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018年底前,要在研判和检查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约谈一次。各辖区、县级各行业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县消防大队要适时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示范化建设工作,狠抓重点单位尤其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及其员工集体宿舍的消防专项治理,推动重点单位建立完善基础信息,严格落实人员、维保、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规范日常消防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大队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指导帮扶,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2018年11月底,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

(牵头部门: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督促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修订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切实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重点检查现场消防设施使用、临时用电管理、违规动火作业行为、临时办公及民工宿舍区板房阻燃性能、消防疏散通道设置、易燃可燃物品存放管理等安全行为,严厉打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等规范和文件,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2018年12月10日前,对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跟踪推动隐患整改。

(牵头部门:县文广新局、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

(五)深化养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巩固、提升、完善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督促全县养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的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设置适宜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改善单位消防安全条件。针对火灾隐患无法及时整改的养老院建立“兜底”机制,明确整改责任人,牵头组织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当另行选址重建或依法予以关闭。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

(六)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九小”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电用气用火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针对冬春季节用电量增大的实际,组织排查电气线路,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城东、城西社区要依托老旧(弃管)住宅小区供配电改造项目,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取得实效。各公安派出所、网格员要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加强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年终年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七)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根据我县老城区建筑密集、商铺占道经营,以及道路两侧车辆普遍违停乱放现象,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专项治理与统筹推进相结合原则,大力整治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2019年1月10日前,县消防大队要会同各社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大检查,重点检查相应警示和告知牌是否齐备,并针对消防车通道(含进出口)上乱停乱放,堵塞、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等行为一律联系县公安交警部门拖车处理。2019年2月10日前,通过“回头看”对已整治区域违法行为反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一处、放心一处。2019年“两会”召开前,县政府对违法隐患突出难改、违法主体拒不配合的,通过强化巡防、联合执法等形式做好隐患防控,固化整治成果、形成工作经验。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八)强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九)集中曝光督办隐患和落实“黑名单”制度。2018年底和2019年2月,市安委办将组织两次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曝光,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相关部门要按要求拟定在县级媒体曝光隐患名单并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组织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十)强化消防教育和培训。2018年12月10日前,县消防大队要组织一次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全监管人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

(十一)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十二)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各单位要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公用事业、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完成缺失消火栓整改工作。年底前,县消防、气象、水利、国土、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严格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等措施。

(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

(十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庆祝活动、全国“两会”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要全力做好安保工作,各相关部门和辖区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指导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在节日、举办祭祀、展览等大型活动时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格控制香蜡火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10日前)。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行动,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县安委会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组织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办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刘艾华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行业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县安委会将分阶段组织工作督导,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并将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检查,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镇乡,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前两日报送工作总结报告;2018年12月1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上报约谈清单。

资料报送地点: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7823119,邮箱:2817725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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