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是指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持。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的项目支持。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大英县财政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财政资 金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务、财务、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财税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县一级承担的工作。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落实转移支付制度。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