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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8-30 17:3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598b12b5e55c46d286eda51004aee70e","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4969785310296183.xls","Name":"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法院.XLS","Filetype":"xls"}]}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法院(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7、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7、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人民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人民院是一个独立编制机构与独立核算机构,无下属机构。

(二)机构职能

大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司法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0年底在编职工共有7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单位决算收入6754.31万元(含年初结转资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决算支出2061.6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院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预算编制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照《预算法》要求,根据上一年度财务支出情况和下一年度预计使用情况进行了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金收入等各项收入预算的编制,以及基本支出、事业类项目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的编制。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我院严格执行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并按要求加强了预算和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保证了单位日常工作和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单位的良性发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大英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支付各项费用,未出现无预算支付的现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办理事项,资金专款专用,绩效突出。

(二)存在问题

决算开支中少数细项与预算有差异。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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