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增强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连日来,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县综合执法局重拳出击,整治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综合执法局,组织100余名综合整治人员在城区设置14个集中整治点,对途经整治点的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伞)、超员超载、乱穿乱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骑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拆除销毁遮阳伞;劝导未佩戴安全头盔者佩戴头盔。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拆除遮阳棚(伞)6300余个,纠正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3300多起,查处乱穿乱行680件,查处纠正不佩戴头盔4600多件。
在此,大英公安交警也提醒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加篷加伞,不得违法载人、不得乱穿乱行。文明大英,你我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