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债〔2020〕43号)要求,现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11405万元(详见附件)。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检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你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财政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分配下达,直接惠企利民,及时支付至受益对象。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遂宁市大英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安排使用情况明细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